天津律师: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后还要履行吗?
发布时间:2017-09-05 08:57:31 点击数:
导读: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双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合同终止,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同时消灭。 但当债权是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为保护第三
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双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合同终止,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同时消灭。
但当债权是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能因混同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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