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发布时间:2018-01-12 20:00:10 点击数:
导读:法律对赔偿金有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法律对赔偿金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或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还要注意,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后,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辞退劳动者,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劳动者在签书面辞退通知时,一定要看清辞退的理由,保留相应的证据。 

3.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倾向对弱者的保护,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或有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劳动者,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

        其次,我们来看看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月工资×2。其中,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


        最后,支付赔偿金的最高年限是否也不能超过12年呢?

      《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作出明文规定,需结合其他法律条文的规定以及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性质作出理解。《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本意是保护劳动者并惩罚违法用人单位,因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不受最高年限十二年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这一条文可以认为是对赔偿金计算年限进行了明确,之所以强调赔偿金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体现出立法者将赔偿金计算年限与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进行区分的意图,“从用工之日起计算”的表述,表明并未限制计算赔偿金的最高年限。赔偿金以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计算,体现了法律针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惩罚性,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经济补偿”情形一般是属于用人单位具有法定事由而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而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不受最高年限12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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