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吗?
(一)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的情况
关 于债权人的父母是否能主张债权,首先要弄清楚债权人的继承人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承。”
由此可知,父母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债权人的债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其中《继承法》第十条还规定:“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也就是说,债权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但是有抚养关系但无法律上父母之名的其他人不能获得债权的继承权。
(二)债权人父母不能主张债权的情形
并 非具有父母的身份就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事实上作为父母也有失去继承债权的情况,《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 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也就是说,继承人为以上法律禁止的行为的时候,就丧失继承权,不能获得债权。
1、接待客户咨询,准确客观分析案情,作出客观的预测和分析,不做夸大或诱导的解答。
2、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和律师职业道德,不作任何百分百承诺。
3、严格执行天津市现行的律师收费标准,合同约定收费外绝不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4、及时、负责、有序推进和展开工作。
5、恪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委托人权益,绝不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进行私下不正当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