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女律师深夜遇强奸,3句话智退色魔……

  发布时间:2018-04-04 16:12:05 点击数:
导读:名牌大学研究生谢某,通过【中国第一考】司法考试后,立志成为一名律师。2013年毕业后,顺利加盟广州某知名律所证券法律业务部,从事让同行羡慕的高端金融业务。通过个人努力,2016年底在广州某楼盘按揭了一套三室居,

名牌大学研究生谢某,通过【中国第一考】司法考试后,立志成为一名律师。2013年毕业后,顺利加盟广州某知名律所证券法律业务部,从事让同行羡慕的高端金融业务。通过个人努力,2016年底在广州某楼盘按揭了一套三室居,人生开启了外挂模式。


律师工作异常艰辛,加班到深夜是家常便饭。6月上旬一天,谢律师加班到深夜,办公室离出租房不远,刚好有问题需要思考,一个人拖着疲惫身躯步行回家。或许在广州工作读书十年对这个城市太熟,太信任,加上一个棘手问题没想出对策,她不知不觉让自己陷入危险。


时值月中,月光皎洁,路灯迷离,小区外的小路树木茂密,幽深阴暗,她那修长的身材、飘逸的长裙,深深吸引了一位在附近游荡的男子。


一把匕首,在月光下露出寒光。 谢律师被迫走进小区外一片宽阔的绿化林……


谢律师立刻从惊慌中冷静下来,几句交流后感觉男子只是劫色不要财。她从容地从包里拿出一个事前准备好装有1000元现金的信封,对男子只说了三句话,男子拿着信封撒腿跑开……


1. 我给你1000元,足够你去酒店找个漂亮女孩随便玩。

2你现在拿钱走人还来得及,法律规定这属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你不会坐牢。

3我给你1000元,法律上算赠与,你不算抢劫,你拿钱走人,我们都相安无事,如果硬来,你我都不好过。


【法理分析】


1如行为人(猥琐男)听了被害人(女律师)的话而停止强奸,属于“能为而不为”,应认定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24条第2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2被害人主动提出给行为人1000元,此时行为人并无抢劫的犯意,即使拿钱也不认定犯罪。


【心理博弈】


 1遇事要冷静,机智。


 2事先准备,拿出装有一定数额现金的信封(建议1000元),花钱让犯罪分子通过可不犯罪的方式满足他的需求,引导犯罪分子回归到不犯罪的思维轨道上。


 3“围师必阙”:《孙子兵法》强调,即使进攻围城也要留给敌人一个缺口,避免“困兽犹斗”,激烈反抗反会遭受更大损失。


4女性主动出击其实就是一种“进攻”,这种进攻应该让犯罪分子既满足欲望又有台阶下,他才会选择接受,也才可确保自己人身安全。此时,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满足生理欲望,这种欲望可以转嫁。女性被害人的目的就是人身安全,花  小钱,又给犯罪分子台阶下,这“交易”对犯罪分子来说是划算的,智退强奸犯的概率很高。


5当然,脱身后应该立即报警。刑法强调免除处罚,并不等于不定罪(免除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对于构成犯罪的人员,当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时,只给予有罪宣告,同时免除其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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