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欠之前为什么要进行商务调查?
在生意和商务往来中产生的债务对于债权人来说是最令人头疼的事情,经常是因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碍于面子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对生意伙伴进行足够的资信调查、信用评估,导致款项不能按时足额收回,直至赖账不还,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诉讼胜诉也会存在执行不能的风险。
债务赖账的情形一旦产生,不要被怒火冲昏头脑,要冷静判断,并及时委托律师对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在诉讼之前对债务人进行一番调查摸底,弄清楚其财产状况,及时采取保全等诉讼手段,多数案件还是能够足额追回债权的,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
对于赖账的债务人,在诉讼结束后总是会有一些财产可供执行,例如: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小轿车、银行存款、大宗货物、珠宝首饰和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等等。另外,债务人持有的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都是可以通过强制执行来实现债权的。
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的执行,提前将可执行的财产转移。如果这个时候没有及时控制住债务人的财产,就有可能导致案子胜诉但无法执行的尴尬局面,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那么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呢?那就是在诉讼前和诉讼中及时聘请律师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及时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其财产,以确保债权能够顺利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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