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律师之 “会议”讨债法

  发布时间:2016-06-17 14:19:16 点击数:
导读:(1)优点: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2)适用范围: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

(1)优点: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歼灭战攻坚战

(2)适用范围: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上一篇:追债律师之“函电”讨债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