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如何解除限制出境?
发布时间:2017-08-15 14:34:59 点击数:
导读:(一)《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外国人和境外人在出入境管理中对遣送出境等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被限制
(一)《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外国人和境外人在出入境管理中对遣送出境等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被限制出境的人认为对其限制出境错误的,可以自收到限制出境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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