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讨债的强制执行难
一、执行后衍生利息谁来承担?
银行因为客户欠款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到位后该笔欠款从法院交还到银行已有一段时间,然而这段时间银行仍然对欠款计算利息,这笔衍生出来的“欠款”该由谁来承担?
一家私营公司向本市某银行贷款而逾期不还,在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庭从该公司执行到这40余万元欠款,经过一系列手续,在执行到位10天后,这笔欠款最终交还给了银行。
然而,该笔欠款从法院到银行的10天时间里,银行方面并没有停止计算利息。对此,被执行人方颇为光火。银行方也有自己的理由,钱款没有到位,利息的计算就不会中止,否则财务账单会出现差错。建议:银行方不计此部分利息,法院缩短钱款送达时间
对此,黄浦法院执行庭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过程是法律程序导致,并非是被执行人过错产生。他建议,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利息,希望银行方面能够忽略不计。银行方也对此表示理解,同时希望法院能尽量缩短这个过程,减少 ">利息的产生。
二、信息反馈不及时抓错人?
欠钱不还,银行申请执行。可是有时候欠债人明明已经还了钱,因为银行方没有及时向法院反馈,法院仍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导致抓错了人。
钱先生因为信用卡欠款没能按时归还,被银行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银行胜诉,随后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向钱先生下发强制执行通知书后,钱先生便到银行支付了欠款。不想,银行方面并没有把这个信息反馈给法院。上周,法院根据正常安排,上门对钱先生进行强制执行时,钱先生气愤地表示,自己已经把钱还了,怎么法院还上门抓人。建议:银行方能否按月反馈信息
对此,黄浦法院执行庭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银行和法院信息沟通不及时,往往导致法院执行错误,给当事人也造成不快。他建议,银行方能否梳理相关案件的即时情况,按月向法院进行反馈,这样法院能及时掌握进入执行阶段案件的动态情况,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和误抓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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